騎摩哆與油槽羅厘相撞 六旬華裔阿伯 回不了家

2024-07-12     喬峰傳     反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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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說,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(1)(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)條文調查此案。

事發後,死者家屬於昨日在面子書上載貼文及照片,希望目擊者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,讓家屬能了解案發詳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