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網友分享自己的經驗,有警察背景的網友也表示,拾得物品送交警局是最正確的做法,這樣不僅可以避免誤會,也能保護自己不受到不必要的指控。
更有網友感嘆,「現在什麼都不撿最保險,做好事竟然變成風險。」
律師解釋:失主需舉證
針對這一事件,律師陳又新表示,若失主想以「侵占遺失物罪」控告該網友,必須能夠證明錢包內原本有4萬元現金。
如果無法提供證據,這樣的指控將無法成立。
此外,律師也提醒民眾,拾得遺失物後應該優先送交警局或相關單位,並拍照或錄影存證,最好還能有第三方見證,這樣才能避免未來的爭議。
這起事件引發了對社會道德與法律運作的反思。
許多人擔心,當好心行為反被誣陷,是否會讓更多人不敢伸出援手。
希望透過這次事件,能夠引起更多人對法律程序的了解,避免無謂的糾紛發生。